出版伦理

撤稿规定

《录井工程》编辑部根据具体情况,对作者主动撤稿、编辑部撤稿作如下规定:


1作者主动撤稿

1)作者通过在线投稿系统成功投稿后,由于自身原因提出撤稿,需向编辑部说明情况。

2)作者所投稿件已通过审核,作者要求撤稿时,须填写“作者撤稿申请书”。

3)由于作者原因撤稿累计2次者,编辑部将在一年内拒收其作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稿件。


2编辑部撤稿

1)若稿件未正式公开发表,编辑部若发现稿件存在学术不端行为,将与作者沟通,由编辑部撤稿并填写“编辑部撤稿说明书”,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编委会,做出撤稿决定。

2)若稿件已优先出版或正式公开发表,编辑部将在本刊网站以及最新一期刊物上刊登“撤稿声明”,并向相关数据库收录机构发送“撤稿声明”,撤回其稿件的所有数据信息,终止论文传播。

3)对于稿件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,编辑部将在三年内拒收其署名稿件。


《录井工程》编辑部



发布日期:2024-08-16    浏览: 198